
1、妊娠可加重糖尿病。主要是因为妊娠期血容量增加,血液稀释,胰岛素相对不足,此外胎盘激素有致糖尿作用,可降低靶细胞对糖尿病的敏感性。
2、妊娠期糖尿增殖性视网膜病变增加,高达25%,糖尿病性肾病、神经损害加重,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发生率增高。
3、剧烈的妊娠呕吐和妊娠高血压发生率为13% ~30%。
4、因胎儿巨大,致剖宫产率增高,达58 3%。
5、产科感染发生率高达15%。
6、母体围产期死亡率增高,大于2.5%。
7、妊娠期隐性糖尿病增加。
对胎儿的影响:
1、流产、习惯性流产、早产和死胎均高于正常组。围产儿死亡率,经胰岛素治疗者仍高于正常组10倍。
2、羊水过多发生率为10%~30%,先天性畸形率为6%~13%,多为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畸形。
3、体重超过5公斤的巨大儿发生率为15%~25%,也有部分胎儿宫内发育迟缓,成为低体重儿。
4、胎儿胰岛功能损害,易发生胎儿及新生儿低血糖症。先天性糖尿病儿约为5%。
5、子代智力低下率为2 1%,精神异常率为30%。
若患糖尿病并有高血压、肾脏及视网膜病变者,病程已20年以上或患者年龄已超过35岁以上,是不适合怀孕的。而轻度糖尿病患者,在积极的治疗之后,如果病情控制得好,多饮、多食、多尿等症状不明显,也没有酮症酸中毒,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妊娠的。糖尿病患者如果准备怀孕,一定要咨询糖尿病专家,进行全面检查,认真评估后才能决定是否能够妊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