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、孕妇精神紧张——由于要面对怀孕的种种生理变化,又要与各种各样的病症对抗,造成孕妇精神紧张,严重的甚至有精神分裂现象。
2、末期妊娠中毒症——占有30%--50%的高比率(没有糖尿病的妊娠发生率是10%--15%)。
3、羊水过多症——随着妊娠月数的增加,这种病的罹患率愈高,大约为10%(没有糖尿病的妊娠在1%以下)。
4、婴儿体重过大——婴儿出生时体重在4000克以上的都是体重过大。健康的孕妇产下过重婴儿的机率在5%以下,但是有糖尿病的孕妇,就高达20%--25%。糖尿病的孕妇血糖很高,胎儿从孕母处得到的糖分特别足,由于营养供给充足,胎儿生长过程中所有的器官都肥大。同时过高的糖分刺激胎儿胰岛细胞的增生,产生很多胰岛素来处理这些过多的糖分。一旦十月怀胎期满,孩子娩出,开始了”独立”的生活,与母亲完全断绝关系,糖的大量供应一下中断了,但胰岛细胞仍在工作着,过多的胰岛素消耗掉新生儿体内的糖,孩子很快就会出现血糖过低。低血糖不仅使孩子萎靡、无力、呼吸困难,甚至发射功能抽痉;严重者可导致精神神经方面的后遗症,所以孕妇应该检查尿糖。
5、先天畸形在糖尿病病人所生婴儿中较为常见,特别是骨骼畸形与先天性心脏病,并且母亲血糖升高可通过胎盘传递,使胎儿过度肥胖,肺内液过多。母亲酮症酸中毒的发生对胎儿的代谢产生有害的作用,糖尿病控制欠佳,可以增加胎儿的死亡率。早产儿的死亡率较健康的孕妇夭折率有数倍之高。
所以,在婚前要认真进行体检,只有当医生认为糖尿病控制良好,无其他明显的并发症,一般状况良好时才能允许结婚。而准备怀孕前,经妇产科医生确定,同意后,要从怀孕开始做好严格的饮食、药物控制和严密的检查与生产计划。